锦海丰轮拍卖
发布:武汉海事法院
拍卖时间:02-2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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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南通江海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顺锦航运有限责任公司、徐明月、武丽萍船舶建造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5)武海法执字第00541-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南京顺锦航运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锦海丰”轮予以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锦海丰”轮:船籍港:南京;船型:一般干货船;建造船厂:南京宁江船业有限公司;航区:近海;总长:118.10m;型宽:16.50m;型深:9.80m;总吨5872;净吨3288;主机数量:1台;主机功率:2500KW; 船舶停泊地:江苏扬中大兴圩锚地。
二、拍卖方式:本院依法成立拍卖船舶委员会,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实施拍卖,由竞买人登陆武汉航运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出价竞买。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可在开拍前通过武汉航运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时间:2017年2月28日10时起至2017年3月1日10时止。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五、竞价规则: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起拍价:1728万元,保证金:32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的倍数。(详见该轮拍卖须知)
六、电话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2月4日起至2017年3月13日止接受电话咨询或前往武汉航运交易所平台现场咨询。
七、债权登记:与该轮有关的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公告期届满不登记的,视为放弃从本次拍卖船舶价款中受偿的权利。
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看样):13818759788
咨询电话(债权登记): 025-58800611
咨询电话(网拍): 027-65771052
特此公告
武汉海事法院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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