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五华山旅游公司财产二拍
发布: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2-2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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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同意,芜湖市五华山旅游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五华山公司管理人)将于2017年2月20日10时起至2017年2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安徽省繁昌县平铺镇五华山芜湖市五华山旅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华山公司)的房屋建筑物14项、构筑物及辅助设施12项、设备43项、绿化苗木31项、土地使用权1项、注册商标1项、其他资产1项(详见附件《资产评估报告》),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起拍价:1998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成功并支付成交价余额之次日,竞买人须到五华山公司管理人处以资产现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视为交接完成,由竞买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三、网络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原因,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开通大额支付),再向支付宝账户用网银充值。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1月21日起至2017年2月19日止接受咨询(节假休息日除外),有意者请与五华山公司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展示看样期为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2月19日。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开拍不受报名人数的限制,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以标的物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法院、五华山公司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为破产财产,采用整体方式拍卖。资产评估的相关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各类资产的实际品质、数量、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根据2017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次拍卖流拍后仅能降价一次进行第二次拍卖。本次拍卖已为降价后的第二次拍卖,若本次拍卖流拍,将不再就整体破产财产进行降价拍卖。
3、房屋建筑物系在建工程,尚未全部完工,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部分房屋建筑物上尚未拆除的脚手架,不在拍卖范围内;五华山公司区域内存放的建筑材料等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五华老街2号商铺中两间门面房属于拆迁安置房,面积为142.68平米,不在拍卖范围内。
4、其他资产213345元为五华山公司通过地方政府向村民支付的31604平方米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款,该土地尚未完成土地出让手续。
5、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土地出让、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及办理费用增加的风险自负,法院、五华山公司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由买受人缴纳和承担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应承担的各种税、费、其他费用支出)。标的物无权证的,人民法院、五华山公司管理人不保证可以办证,如可以办证,办证所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及处置资产相关的买卖双方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所欠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债权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3月2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繁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繁昌县城关支行,账号:12636501040007444),拍卖未成交的(流拍),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8205530736,15305535865
监督电话:0553-7875708
联系人:吕律师,吴律师
联系地址: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繁昌县繁阳镇马仁山路427号)
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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