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城关镇大儒名城车位拍卖
发布:尤溪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2-2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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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2月20日10时起至2017年2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尤溪县城关镇大儒名城2号楼-2层18号车位,房屋证件编号:201101567。
起拍价:11695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尤溪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尤溪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1月20日起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欠税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2月2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尤溪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903081001001000008120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公示。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598-6332547(陈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598-6322137(陈法官)
联系地址:尤溪县城关镇解放路171号。
尤溪县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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