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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蕉园自留地053号243㎡房产拍卖

发布: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2-2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2月22日10时至2017年2月23日10时(延时除外)在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肇庆市鼎湖区62区蕉园自留地053号房地产 [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证肇字第0300010237号] (建筑面积243.74㎡)。【按现状、不交吉拍卖】
    起拍价:73.11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加幅度:2000元。
    二、、咨询、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2月17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请与委托法院(黄生0758-2625136、邓警官0758-2620361)联系统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标的为房地产所有权,相应的腾退、迁出、接收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对此不交付(即不交吉)。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受买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竞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标的物成交后,由法院出具相关执行裁定书,买受人凭相关裁定自行办理,本院不负责移交。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账在2017年3月6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鼎湖支行,账号:676966033892),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请注明:(2016)粤1203执39号,并持缴款凭证到本院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肇庆永辉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作出的评估报告书(肇永价评字[2016]第S1221号)。
    咨询电话:黄生0758-2625136、邓警官0758-2620361
    监督电话:0758-2620107
    联系地址:肇庆市鼎湖区长园路。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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