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元森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委托,定于2017年2月14日15:00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交所荣昌直属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先整体后分零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1、荣昌区广顺镇高瓷村、白泥村的土地使用权共4宗,据评估报告显示:总建面约为100458㎡,房地产权证号为荣广顺国有(2004)第0841号至第0844号,荣广顺国有(2004)第0841号、荣广顺国有(2004)第0843号、荣广顺国有(2004)第0844号工业、出让地,荣广顺国有(2004)第0842号矿区公路、出让地,拍卖保留价:1125.14万元,竞买保证金:112.51万元。
2、房屋建筑物:据评估报告显示:共55项,主要为住宅、办公楼、库房、媒坪彩钢棚等,部分办理产权证,拍卖保留价:252.05万元,竞买保证金:25.21万元。
3、机器设备:据评估报告显示:共计511台(套),为焦煤生产线设备,拍卖保留价:257.28万元,竞买保证金:25.73万元。
4、电子、办公设备:据评估报告显示:主要为电脑、空调、打印机,交换机、扫描仪,复印机,拍卖保留价:0.74万元,竞买保证金:0.07万元。
5、原材料:据评估报告显示:为各种规格的轴承、阀门,螺丝等,拍卖保留价:172.72万元,竞买保证金:17.27万元。
以上1-5项标的物整体拍卖保留价:1807.93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180.79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荣昌直属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 2月 10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 2月13 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上述标的物清单详情在重交所荣昌直属支所查询。
2、标的物1中有重复办证,即证号荣昌元国用(2003)字第1799号、1800号、1801号,证载到期日:2054年4月或2048年8月,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3、部分房屋、土地使用权有抵押,抵押权人有优先购买权。
4、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和破产管理人负责标的物的交付,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移交以现场实际数量及实物使用现状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5、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6、标的物办证、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7、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拆卸费、转运费、及相关部门的安全处置责任要求(包刮废油、废渣、固体废物等单独收集处理)等均由买受人全部自行承担。
8、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9、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荣昌直属支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全额划到破产管理人指定账户。
11、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重庆联交所荣昌支所地址:荣昌县海棠大道A幢13-16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46784021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247、67673497
重庆市嘉瑞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