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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庆县金汇豪庭-1层21号车位拍卖

发布:肇庆市德庆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1-2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肇庆市德庆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月20日10时至2017年1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二十一:德庆县德城镇金汇豪庭负一层21号车位(建筑面积35.22㎡,详细情况见竞卖须知、标的物描述及评估报告书),评估价格为:14万元,拍卖价格为:11.2万元,保证金:0.8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二、咨询电话、看样时间及方式:本公告发出之日至开拍前两日(节假日除外)期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以便集中安排看样,联系电话:0758-7786393(梁先生)。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人资格:仅限“金汇豪庭”业主参与竞拍。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差价本院概不做多退少补)。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本次拍卖标的为房产所有权,相应的腾退、迁出、接收等问题不在本案处理范围内,拍卖后法院不负责房产的交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房产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缴纳拍卖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八、拍卖成交买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应及时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因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优先购买人情况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二、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1月27日前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德庆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德庆县支行;账号:44658001040028782),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5)肇德法执字第202号拍卖余款]及车位号,并持进账凭据到本院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肇庆永辉土地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肇永德房地估字第【2016】0701号。
    咨询电话:0758-7780890
    监督电话:0758-7780783
    联系地址:德庆县德城镇德庆大道东
肇庆市德庆县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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