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干县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于2017年1月5日上午10:00时在新干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向社会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一、拍卖标的(设保留价)
新干县金川镇华晨鑫园住宅小区4幢/单元22号,座落于新干县三中旁, [房产证号:干房权证新干县字第20150515147号],建筑面积约64.12平方米,登记用途为杂间,起拍价为22.648万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月4日下午17时止,在新干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及江西吉安赣新拍卖有限公司(吉安市凯震阳明商城C栋三楼006-008号)报名。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月4日在标的现场
四、报名须知:
1、有意竞买者,个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资料费300元(不退)和相对应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请缴入法院指定帐户(户名:新干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干支行城南分理处,帐号:143764010400020380000000007(用途注明:拍卖保证金)。
3、办理竞买报名确认手续:缴款后,竞买人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和身份证到新干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办理竞买保证金到帐确认手续(以报名时间截止前竞买保证金实际到帐为准)并领取拍卖资料。之后凭报名确认手续到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4、竞买成交者,其保证金转抵成交款,未竞得者,如无违规行为,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凭缴款凭证、身份证到新干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办理退款手续(不计利息)。
联系电话: 13879608997、13755467588(拍卖公司罗女士)
法院电话:0796-2628272、13979626728廖法官
江西吉安赣新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9日
竞买须知
一、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1、有意竞买者须先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2)自然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代理他人或单位参加竞买的,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在拍卖会场上,竞买人不得干扰拍卖师及其他拍卖人员的工作,不得恶意串通,垄断竞价等违法行为,否则拍卖师有权取消其竞买人资格,并责令其离场。
三、本次拍卖为有底价拍卖(即委托人对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进行;如竞买人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该应价无效,不能成交。不论拍卖成交与否,保留价均不公布。拍卖时,拍卖师有权对起拍价和加价幅度作调整;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竞买人每次举牌应价,即表示递增一档;竞买人口头出价并同时举号牌,不受递增档次限制。出价最高者且由拍卖师宣布与之成交者为买受人。如采取其他拍卖方式,拍卖师将在拍卖时另行宣布。
四、拍卖佣金的支付
竞买成交者即为买受人,拍卖成交后当场按拍卖成交价总额的2%支付拍卖佣金给拍卖公司。佣金也可在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五、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的成交价款,否则按《拍卖规则》第八条的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本次拍卖标的办理产权过户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含买卖双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抵达拍卖会场,凭竞买保证金到帐证明换取竞买号牌,凭号牌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将竞买号牌交回拍卖人后方可离开。
八、本《竞买须知》和《拍卖规则》如有更改和补充,以拍卖师会场宣布为准。
九、本《竞买须知》与《拍卖规则》、《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本公司保留对本须知的解释权
江西吉安赣新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9日
拍卖规则
第一条:为维护委托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拍卖惯例,特制定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
第二条: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本规则和竞买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凡报名参加本次拍卖会竞买者,皆视为其对本规则和竞买须知已予认可,皆视为自愿接受本规则和竞买须知及本资料所提要求的约束。
第三条: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严格地执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将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一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竞买人必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事先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凭竞买保证金到账证明换取竞买号牌,竞买成交者,其竞买保证金(或扣除拍卖佣金后的剩余部分)自动冲抵成交价款的一部分。竞买未成交者无违规行为的,在拍卖会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退回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五条:特别提请竞买人注意:本次拍卖仅以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提供的数据及说明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以实际为准,不增减成交价款,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必须到标的现场查看标的,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务必对拍卖标的有明确认识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一旦举牌应价和加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次拍卖的所有规定及拍卖标的情况、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包括瑕疵和缺陷)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拍后无悔。
第六条:拍卖时,请遵守会场秩序,讲究文明礼貌,不恶意串通、不垄断或干扰其他竞买人应价,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拒不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还须按本次拍卖会竞买规定的期限付清全部款项。
第八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和拒付成交价款或拖延支付价款。成交价款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付清,否则,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本公司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向本公司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原买受人和委托人应支付给本公司的佣金。再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第一次成交价款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补足。
第九条:本公司有权平息拍卖会出现的任何情况。
第十条: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由江西吉安赣新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江西吉安赣新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