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拍卖
发布: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2-26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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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2月26日10时至2016年12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浮滨镇德业村(小地名:德业乐岛场)的面积为43.8公顷(657亩)的林地使用权及地上桉树资产(林权证为:饶林证字(2009)第000631号)。桉树规格为胸径:11厘米 高7米=42000棵;胸径:9厘米 高5米=13000棵;胸径:6厘米 高3米=16000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林地使用权终止为2048年9月30日。该资产已被饶平县人民法院查封。
评估价: 954880.00元,起拍价:954880.00元,保证金90000.00元, 增价幅度:5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2月16日起至2016年12月25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或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办证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办证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 1月3日16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饶平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饶平清华支行,账号:44172201040004737),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中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5)潮平法执恢字第 38号拍卖款],并将缴款凭证传真至我院【注明司法委托室收,(传真电话:0768-7808049)】。本院在确认款项到帐后,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本院领取拍卖款的收款收据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二、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深圳市银通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报告编号:深银专评报字【2016】第187号)。
咨询电话: 0768-7810104(沈)非工作时间恕不接受咨询。
标的物看样电话:13802307573(黄法官)非工作时间恕不接受预约看样。
法院监督电话:0768-7810106。
联系地址:广东省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
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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