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彭水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12月15日上午10:00时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彭水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重庆市彭水县博瑞达矿业公司的机器设备,蒸汽锅炉、球磨机、煤汽发生炉等20台(套)机器设备及重庆市彭水县高谷镇滂溪一组土地租赁权,彩钢棚、石棉瓦、棚布车间各一层。整体拍卖保留价65万元,竞买保证金6.5万元。
机器设备拍卖清单如下: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存放地现场展示(存放于博瑞达矿业厂区内)。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彭水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6年12月13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2016年12月14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重庆市彭水县高谷镇滂溪一组土地租赁权面积610㎡,租赁期限至2025年12月30日,机器设备运行状况不详,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标的物移交以现场实际数量及实物使用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数量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4、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费、存放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物在移交时所涉及的保管、搬运、存放及运输等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彭水支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重庆市彭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