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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永昌路北段东宾馆拍卖

发布:云南致远弘宇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12-28 拍卖形式:现场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受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第三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其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标的为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北段东侧房地产一宗及附属物(市公安局对面贵宾楼宾语),共五层,1-5层为框架结构,6层为加层,其中1楼为铺面、大堂及停车场,2-5层为客房,建筑面积1796.28平方米,6楼加层为298.80平方米,钢架结构,现为餐厅及娱乐活动室,房屋所有权证:保山房权证隆阳区字第00034126号,土地使用证:隆国用(2007)第00890号,证载面积552.6平方米,用途:出让城镇混合住宅用地,终止日期2050年8月30日,该宾馆在营业中,经营良好。
    二、拍卖标的参考价:751.68万元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竞买人应在2016年11月28日17时前(款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70万元缴至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保山市分行民航路支行,账号:135609368227),拍卖佣金保证金27万元缴至云南致远弘宇拍卖有限公司(户名:云南致远弘宇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护国广场支行,账号:132121516010006920),并凭两项交款单据及有效证件到保山市隆阳区官房三区95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其他说明:1、标的以现状整体打包进行拍卖,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2、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3、标的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委托法院负责标的交付。5、详情资料备查。6、本公告若有存疑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委托方解释为准。7、拍卖佣金按司法拍卖、变卖的相关规定比例收取由买受人承担。
    五、拍卖时间:2016年12月28日下午15时
    六、拍卖地点: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七、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7日17时止,在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电话:王先生13577515999、刘女士15331528883
    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官房三区95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875-2234018
云南致远弘宇拍卖有限公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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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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