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金旋风宾馆房产拍卖
发布:沅陵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2-05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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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2月5日10时至2016年12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第二次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位于沅陵县沅北路口房屋一栋(金旋风宾馆)。该房产已租赁给案外人,租赁期限至2016年12月止,房屋层数为6,使用权面积82.20平方米,该房建筑面积552.26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沅房权证城区字第00013145号。起拍价(变卖价):1500000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特别提醒:1、该房有租赁权,租赁权人肖玉坤,租赁期限至2016年12月止。2、变卖成交后,2017年1月即可交付,买受人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需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沅陵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沅陵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1月15日9时起至2016年11月29日12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11月30日上午10点10分看房。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变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 12月13 日12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沅陵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沅陵支行,账号:58986931740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8974993666,9:00-11:30,15:00-17:00。
联系地址:沅陵县建设西街41号。
变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
沅陵县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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