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政府委托,本公司定于2011年1月 21 日9时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塔山路101号)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项目:按照青田水利枢纽工程项目的设计标准和规模等要求,投资并开发建设位于浙江省青田县温溪镇高岗村处瓯江河道上的青田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后,取得该项目电站的经营权。
二、工程概况:工程坝址以上集水面积约13810km²,正常蓄水位7.00m,正常蓄水位以下河道容积约3396万m³,电站设计总装机容量3×13MW,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11941万kW·h,其中峰电量为10335万kW·h。工程等别为Ⅲ等,电站属小(1)型电站;船闸通航能力为500t级,Ⅳ级船闸。工程主要建筑物由泄洪闸、船闸、河床式发电厂房、左岸砼重力坝以及右岸连接建筑物等组成,挡水和泄水建筑物均处于同一轴线上。项目静态总投资约11.5451亿元人民币。建设工期:50个月(从项目开工之日到项目完工验收为止)。工程项目详细参阅《青田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资金来源:本项目可行性阶段设计静态总投资约11.5451亿元人民币,项目资金由青田县人民政府补偿资金和买受人投资资金两部分组成。政府补偿资金的最高标准为6亿元人民币,政府补偿资金分期到位方案参照《青田水利枢纽工程项目电站经营权出让合同》。
四、竞价方式:本次拍卖采用反向拍卖的公开竞价方式,以上述政府补偿资金最高标准6亿元人民币作为起拍价,由竞买人承诺收取政府补偿资金从高到低递减的出价方式进行竞价,以承诺收取政府补偿金最低的出价人(即竞买人)为买受人。
五、参拍对象:经青田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具有类似电站建设经营经验,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没有资产处于被接管、查封或重大不良资产及其他不良状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公司。
六、竞买保证金:本次拍卖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万元,有意竞买者须向指定帐户(开户行:青田县农行营业中心; 户名:青田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账号:845101040002706;)交纳保证金后方可报名参加拍卖会,保证金须确保在2011年1月 19 日前到达上述指定帐户。
七、展示与咨询:即日起接受咨询、勘察标的并提供相关资料,有意者可于2011年1月 19 日前到青田县水利枢纽景观工程建设指挥部(华侨饭店二楼)有偿索取相关拍卖文件等相关资料并约期现场踏勘工程现场。
八、拍卖时间:2011年1月 21 日9时;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塔山路101号)。
九、报名时间:从2011年1月 4 日至2011年1月 11 日止
资格审查时间:从2011年1月 12 日至2011年1月 19 日止
十、报名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318号德银商务楼6楼。
青田县水利枢纽景观工程建设指挥部(华侨饭店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