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印发汕头市公开竞价发放群众喜爱的小型汽车号牌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08]33号)精神,现将本期拍卖有关事项及车牌号码50副通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2011年1月15日(星期六)上午10时。
二、拍卖地点:汕特拍卖行(龙眼南路20号泰联商厦七楼)。
三、竞买人资格:
(一)已购得符合新车注册登记规定和办理转户登记(即二手车过户)小型汽车的单位和个人才能成为竞投人。财政核拔、核补经费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的车辆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小汽车号牌竞投。
(二)报名者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和复印件(经车主签名盖章并说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1、身份证明:1企业、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本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居住、暂住证明。3非车主本人报名(包括企业法定代表本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来历证明:1新车注册登记:国产的或国内购买进口机动车,提供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发票联”和“注册登记联”;国外购买的机动车,提供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本。 2二手车转移登记:提供交易发票、原车证。
四、注意事项:其它有关事项详见汕特拍卖行印制的《竞买须知》。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1月13、14日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汕特拍卖行报名。符合条件及资料齐备者给予发放应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