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新华村91㎡砖瓦房变压器拍卖
发布:赤峰市宁城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1-09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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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1月9日10 时至2016年11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新华村(坐落号:沈蒙字第6885号)土地上的30KVA变压器一台,出厂日期为1997年;拍卖对象位于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新华村(坐落号:沈蒙字第6885号)土地上的砖瓦房五间,房屋为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91.84平方米。
(1).限购情况:无
(2).税费负担情况:买卖双方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等均不包含在拍卖的成交价中,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起拍价42633.00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 年10月25日9时起至2016年11月8日 17 时止(节假日出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6 年11月 16日17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城支行,账号:150819007029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冯法官:13947672308/0476-4272629
监督电话:0476-4272728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中央大街中段
赤峰市宁城县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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