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0个空集装箱一拍
发布:海口海事法院
拍卖时间:09-2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海口海事法院将于2016年9月22日10时至2016年9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西新闽航海运有限责任公司存放于海口港集装箱码头堆场的940个空集装箱(整体拍卖),其中20GP干货箱761个,20HC干货高箱81个,40HC干货高箱98个。集装箱铭牌上的生产制造日期分别在2007年至2013年之间,少量集装箱由于装运过程中的碰撞,生产日期已经模糊不清,其年限按集装箱单号相近的集装箱日期判断。(上述描述摘抄于海南瑞衡资评报字[2016]第0610号《司法鉴定报告书》)无相关租赁情况,海口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为该批集装箱留置权人。(拍卖标的物详细情况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1050万元,保证金:21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9月6日起至2016年9月1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16年9月19日10:00—11:30时。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海口海事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海口海事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6年9月19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9月19日前与本院联系。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6年9月1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1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1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价成功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口海事法院,开户银行:农行海口龙昆南支行,账号:2110-4001-0400-0757-0),缴款用途中注明缴款人、“拍卖余款、(2016)琼72执196号网拍”等信息,并经电话通知到海口海事法院(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7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堆存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898-66253909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74号八菱大厦十楼。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98-66258915
海口海事法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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