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恒裕花园A162号、A069+B502号车位拍卖
发布: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19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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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9月19日10时至2016年9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肇庆市莲湖中路2号恒裕花园地下室A1、A2、A3、B1、B2地下车位A162号汽车位;建筑面积:26.996平方米;肇庆市莲湖中路2号地下室A1、A2、A3、B1、B2地下车位A069+B502号汽车位,建筑面积:37.9302平方米,起拍价:32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电话、看样时间及方式:自2016年9月5日起至2016年9月6日止接受咨询。
有意者请联系:莫警官0758-8399983;梁警官0758-8395960(执行局主办法官)。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标的物成交后,由本院出具相关执行裁定书,买受人凭相关裁定自行办理,本院不负责腾退。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9月3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肇庆高要支行;账号:662664955814),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3)肇要法执字第374号],并持进账凭据到本院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佛山市鸿科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佛鸿房评字[2013]第110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咨询电话:莫警官0758-8399983;梁警官0758-8395960(执行局主办法官)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兴一路二号
二0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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