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山镇滨江花园1号楼2号、13号车库拍卖
发布:赤峰市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4-2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4月22日10时至2016年4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锦山镇湖滨新区14号楼的2号车库。建筑面积为24.68平方米,评估价值为130804.00元。
起拍价130804.00元。保证金: 2600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2、锦山镇滨江花园1号楼的13号车库。建筑面积为26.11平方米,评估价值为163188.00元。
起拍价163188.00元。保证金: 3200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上述拍品所在区域基础设施为“六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排水、通暖、通讯),基础设施齐全,总体来说拍卖对象区位较优。两车库均在一层,均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车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4月7日9时起至2016年4月21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4月2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喇沁旗支行,账号:915006010000550191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李法官:15947677766 0476-3998126
监督电话:0476-3998156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人民法院执行局
赤峰市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2016年4月7日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其他标的,第一时间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