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3月2日10时起至2016年3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拍卖被执行人位于云浮市市区城基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证号为云府国用(2011)第003594号,使用权面积58.39平方米(证载),用途:仓库用地。起拍价人民币208189元,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2016年3月1日上午11时前一同到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实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标的集中看样时间:2016年2月26日上午9时30分。
看样集中地点: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
(标的物详细信息及看样问题请咨询承办法官,联系电话:0766-8989087)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法院对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不作任何承诺。法院依法出具相应的过户手续文书、资料后,因政策、法律法规或者办证机关的原因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以上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3月14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广东省农业银行云浮市分行营业部,账号:44-66100104003081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