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2月11日10时至2015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桦甸市金沙镇平和村平和新区的桦甸市金沙镇人民政府所属的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其中两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为336.6055万元,国有土地为47.1196万元。起拍价:306.9801万元,评估价:383.7251万元,保证金:115万元,加价幅度:0.5万元。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须遵照拍卖须知的规定执行,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拍卖须知及拍品介绍后参加竞买。
三、自2015年12月1日9时起至2015年12月4日16时止接受咨询,淘宝客服咨询电话为:400822287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竞买成功后,拍卖余款在2015年12月1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后续拍卖公告请自行关注我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告。
咨询电话:0432-63070622(张法官)0432-63070647(刘法官)
监督电话:0432-63070410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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