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11月16日10:0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璧山县洋河街101号附54号停车用房,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9420.77㎡,其他商服、出让地。拍卖保留价:2336.35万元,竞买保证金:240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11月12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指定的联付通账户,并于11月13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抵押。
2 、标的物房地产权总证号为2012房地证2015字第16420号,尚未办理分户,能否分户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3、标的物现为被执行人自用。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4、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办证面积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5、标的物过户若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 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63625166 023-63622130 曹老师 QQ:716333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9987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重庆万丰源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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