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0月12日10时至2015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兴中路29号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厂房为混合结构,房产证号: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09802214号,载证1幢1号、2幢1号;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09802210号,载证3幢1号、4幢1号;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09802211号,载证5幢1 号、6幢1号;核准总建筑面积为11235.33平方米,工业用房。土地证号:仑国用(2009)字第0835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0714平方米,国有出让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59年6月14日;厂区内无证建筑物面积约为2947平方米,对拍卖标的中无产权证面积或超面积部分,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费用,拍卖人对于能否办妥权证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
本拍卖工业厂房面积、用途和性质均为现有权证记载数据,但房地产四址界限及最终确权面积以有关部门核定为准。拍卖人不承担产权证过户时因测绘调整可能产生的面积差异所引起的价差和其它责任。
上述标的物整体拍卖。
起拍价:1250万元,保证金:15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特别告知:若本标的物尚欠税款等由买受人补交,具体数额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等相关部门查询。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仅限于房地产所在街道(乡镇)经济管理部门、国土资源局审核认可的,可受让该房地产的企业或个人。具体事项由意向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参加竞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9月23日起至2015年10月8日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1月13日14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农行北仑支行,账号:3930200104001287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电话:0574-86771801。
咨询电话:0574-86771782(业务咨询), 0574-86771781(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87号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