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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莼湖镇陈二村367㎡仓库拍卖

发布: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0-0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0月8日10时至2015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二、变卖标的:位于奉化市莼湖镇陈二村的房地产。房屋为砖木结构,房产证显示房屋总层数一层,所在楼层第一层。房产证号为房权证奉化市字第013-844号,证载建筑面积合计为267.58平方米(其中1幢建筑面积为123.58平方米,2幢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设计用途为仓库;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奉国用(2007)第09-2486号,证载土地面积为621.30平方米,国有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

    变卖起拍价:50.24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30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看样。看样地点:奉化市莼湖镇陈二村,请随带身份证自行前往。

    五、本次变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者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5年10月1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镇海支行,账号:94100155260000301),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汇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74-86377591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房产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和看样请直接与法院联系,咨询电话仅此一个。)

    监督电话:0574-86378028。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光大路8号   

    民和汇通助拍宝,贷款咨询电话:0574-55001905、0574-86865782,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惊驾路565号泰富广场B座6楼、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79号金贸大厦5楼。

    注意:如有以上需要,务必在开拍日前5个工作日,竞买人就具体事项自行与其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贷款审核是否通过以上述机构答复为准。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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