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09月25日10时至2015年09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湖州市旧馆镇工业园区宗地面积8358.7㎡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的有证、无证房产及内部装修、附属设施、机器设备。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证号为湖土国用(2004)第42-13354号,终止日期为2053年12月。有证房产包括传达室、油漆车间、展示厅、配电房等共计2274.57㎡,无证房产包括坯料车间、喷边车间、成品车间、木屑间、彩钢棚、宿舍楼、简易房、办公楼等共计6577.28㎡。机器设备包括精砂机、干燥机、输送带、油砂光机、涂布机、流平剂、淋幕机、双辊涂布机、背漆机等(以评估清单为参考,不包括清单中的粉尘清除机、分光光度计、新科壁挂式空调)。以上房产及机器设备均已出租,车间厂房1000㎡、办公楼四层1450㎡、住宿楼底层400㎡,租期自2014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0日,租金一次性付清;车间厂房3000㎡、机器设备(含全部拍卖的机器设备等动产)、宿舍楼及其配套的水电、食堂及部分办公楼等,租期自2013年12月30日至2016年12月30日,租金已全部付清;生产车间1000㎡、办公室一间、住宿三间,租期自2014年6月18日至2017年6月17日,租金已全部付清。
评估价:11280717元
起拍价:899万元,保证金:89.9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
二、看样时间:2015年09月21日十点至十点半统一看样,看样前请先电话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含隐性)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车辆违章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管理部门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0月2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苕溪支行,账号:80000407300768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2-2582335,监督电话:0572-2210928,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劳动路283号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5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