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9月22日10时至2015年9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新华路与解放街交叉口东北角2号楼所有权证号为赤房权证红山区字第10135533号房产,为混合结构住宅,建筑面积为122.84平方米,房屋总层数为06层,所在层数为06层,有阁楼,该房屋外墙弹涂,内墙及顶棚普通装修,地板砖地面,木门、塑钢窗,有供水、排水、供电、供暖设施,且维修状况较好,为完好房。
起拍价:568534.4元,保证金:1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9月8日9时起至2015年9月21日17时止(节假日出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9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赤峰元宝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亚兴支行,账号:4205401220000000028391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刘法官:13644862020 李法官:13694764127
监督电话:0476-8366147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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