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7月16日10时至2015年7月16日22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回收塔一座,具体数量以拍卖成交后实际交付的数量为准。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等,交易所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说明:拍卖成交后,以现场交付的设备实物为准,该设备存在的瑕疵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物品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拆除、搬运、运输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起拍价:31.5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7月9日起至2015年7月15日止(工作日)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7月23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账号:1922510104002432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7-56980595,监督电话0577-86555617。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行政中心区龙江路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