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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渤海新区3号路北土地使用权等三拍

发布: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6-29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3次 编辑:王丽 关注: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5629日下午16, 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沧州办事处(沧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网络竞价方式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位于渤海新区3号路北规划2号路西,其中包括:1、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沧渤国用[2012]G-221号),证载土地使用面积为15893.67平方米2、地上建筑物为售楼处、临建用房、厂区道路及地面平整等;3、在建工程主要为桩基工程、止水帷幕施工及地基打井降水。拍卖保留价为15186192元,竞买保证金300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2015622日至2015623日,在标的物现场展示。如需勘察标的物请在沧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预约登记手续后,统一安排勘验时间。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5624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沧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沧州银行桥西支行;账号:503012012000000129;以到账为准)。并于201562416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有效证件到沧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市中院司法技术辅助室联系。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权证确权面积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2、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3、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市中院司法技术辅助室联系。

5、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联系电话:0317-2079379  法院监督电话:0317-2204665

执行法院电话:0317-2203733

报名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22号产权交易大厅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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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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