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6月25日10时至2015年6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05号负一层1-257号机械车位,负二层258-282、293-432、438-548号共计533个机械车位,起拍价:5904.9万元,评估价:5904.9万元,保证金:60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6月23日9时至2015年6月24日9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到现场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中所发生的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600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南京银行百子亭支行,账号:088530201091036136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自南京天健勤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咨询看样电话:025-83522292(陈)、18951990618(陈)
联系地址: 南京市广州路35号
技术咨询电话:025-8352292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