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金交易所综合类会员资格转让
发布:北京产交所
拍卖时间:05-13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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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GR2015BJ1000279(原编号:SW1504BJ00028)
转让申请与承诺
转让方名称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黄金交易所综合类会员资格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4-11-30
资产评估值 1,518.000000(万元)
转让底价 2,400.000000(万元)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2015-04-15
挂牌截止日期 2015-05-13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其他
名 称 上海黄金交易所综合类会员资格
计量单位
所在地
型 号
数 量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通过经纪会员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40万元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会员资格转让协议书》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网络竞价程序,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同意交纳交易保证金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2)同意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未能获得上海黄金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核准,转让方将暂不退还受让方已经支付的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再次公开挂牌转让,受让方应承担再次挂牌转让方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如再次转让的成交金额低于本次成交金额的,差价由该受让方承担并支付。该受让方已经支付的本次交易价款在扣除差价、转让方所有相关费用及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将由转让方在收到再次转让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给受让方。如再次挂牌转让的成交金额高于本次成交金额的,超过部分该受让方无权主张,其已经支付的本次交易价款在扣除转让方所有相关费用后及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的余款,将由转让方在收到再次挂牌转让的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给受让方;(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会员资格转让协议书》,并在《会员资格转让协议书》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到北交所指定账户。(4)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 24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15-05-13 17:00 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的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无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会员资格转让协议书》以及未按约定时限及时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网络竞价规则中规定的竞买人违约及违反北交所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当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等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会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自行对照自身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符合《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中关于会员资格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的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历史,近期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
2、详见于北交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
会员机构名称 J0123 北京易产全投资有限公司
会员联系人 王先生
会员联系电话 15810322681
北交所所属部门 中央单位业务四部
北交所联系人 綦佳茵
北交所联系电话 010-6629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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