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泰市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定于2015年3月3日14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大厅依现状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新泰市春天阳光苑9号楼7号车库,车库建筑面积:32.4㎡.参考价:11.6964万元,竞买保证金:2.3万元。
二、竞买申请:有意竞买者应于2月27日11时前缴纳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至法院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缴纳方式以转账为主,若以现金方式缴纳,须到收款单位开户行所在营业部(泰安市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A座一层)办理,交纳拍卖保证金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5泰中法拍第71保证金。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于拍卖会前联系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三、标的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年2月27日11时止,标的物所在地。
四、联系电话、地址:
山东省康乾拍卖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38—8888296 18653880036 15254813537 18661305432
公司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西段156号
五、监督电话:新泰市人民法院:0538-7258836
山东省康乾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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