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2月4日10 时至2015年2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灵宝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购丰生活广场H区在建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位于灵宝市城市北区富士路与荆山路交叉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灵国用(2009)字第003号,地号00-03-42-2,土地使用权证登记面积为18867平方米,其中独用面积为1886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为2058年3月31日。在建房屋:主楼以及裙楼的基础,一类高层建筑,框架剪力墙结构;主体工程已封顶,地下一层部分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已完工部分建筑面积为55575.61平方米;一层裙楼部分主体结构施工完成,二、三、四层裙楼未施工,以上完工部分是指主体结构及隔墙维护部分,东塔楼内外已粉水泥砂浆,西塔楼部分楼层内外已粉水泥砂浆;东塔楼五层以上窗框已安装,其余水电暖安装工程未施工;内外装饰、门窗、洁具、电梯、外墙保温等工程未施工,室外配套工程未施工。
起拍价:9871.1278万元,保证金:6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2月4日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2月11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永兴街支行,账号:8010320111000099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河南华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豫华鼎评报字(2014)第065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398-2967475 安(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 0398-2967428
联系地址: 河南省三门峡市崤山中路36号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