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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长岗村微矿路北侧房地产拍卖

发布:河北翰达拍卖行 拍卖时间:12-04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王丽 关注:

    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12月4 日上午10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网络竞价方式,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程巨忠名下位于井陉县微水镇长岗村微矿路北侧的房地产(证号:0130000803号),证载建筑面积:790.4平方米,拍卖保留价:119.33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4年12月1日至12月2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12月3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户名: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账号:4730880001819100037913;以到账为准),并于2014年12 月  3日16时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执行法院(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物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核发的房产证确权面积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三个工作日前与执行部门联系。
    6、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7、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石家庄法院执行网、河北产权网、《河北青年报》、井陉县电视台。
    联系人:闫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13931994191、0311-87911666
              0311-87015838、18831100566
    法院监督电话:0311-85187194
    执行法院电话:0311-82022906
    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5楼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
河北翰达拍卖行
2014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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