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1月17日10时至2014年11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整个变卖分三个阶段进行,2014年10月31日至2014年11月18日为第二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10时至2014年11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未成交,法院将择期对标的物进行第三阶段变卖。
二、变卖标的:位于杭州市下城区建国北路736号的杭州新星实业有限公司综合大楼(新鑫大楼)房地产及固定装修、相关附属设施。
标的物整幢房屋合计建筑面积11517.06平方米(地上部分一至十五层建筑面积9710.59平方米,地下部分为二层,建筑面积1806.47平方米,目前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拍卖标的土地使用权面积2356平方米[土地证号:杭下国用(2006)字第000180号,使用权类型:出让,权属性质:国有,土地用途:综合(办公)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使用期限终止日期为2056年6月8日]。
评估价:27975.5万元,变卖起拍价:16113.888万元,保证金:2500万元,增价幅度 :30万元(或其整数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1月14日16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也可自行前往实地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变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标的初始登记、转让登记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11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变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4年12月1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3301040160001038358)。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71-87393482(许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监督电话:0571-87393305
联系地址:杭州市之江路768号。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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