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8月13日10时至2017年8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石富章名下车牌号码为粤B7VF43的梅赛德斯奔驰小型轿车一辆,停放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松岗法庭地下停车场【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40010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因机动车转移登记需同时符合转出地及转入地车辆登记管理部门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参与竞拍前自行与相关部门确认是否符合条件,对属于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范围内的车辆竞买人须符合《深圳市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知》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已经在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并审核通过,因竞买人条件不符无法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电话:0755-23968912、18219200632,集中看样安排请电话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物品的搬迁需要由买受人自行处理,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人民币40000元作为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竞得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一次性汇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创业路支行,账号:11014633997007)。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55-23968912、18219200632
监督电话:0755-29997126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燕罗路1号松岗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