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5月12日10时至2016年5月12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为浙DE5808号小型轿车一辆,厂牌型号为宝马牌 BMW7251ML(BMW523Li),灰色,总质量2245kg, 核定载客5人,自动挡,排量2497ml,车架号码LBVFP3908CSF28131,发动机号03258087,燃油种类:汽油,环保达标国IV(信息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于2012年4月20日初次上牌,已抵押,非营运,车辆年检有效期至2016年4月30日,保险有效期至2015年2月4日(该车已脱保),外廓尺寸(长×宽×高):5039×1860×1492(mm),仪表显示里程39633公里(以实际为准)。
车况介绍:该车整体车况为B+。 车辆前保、后保,左下裙边有碰撞刮擦痕迹。发动机正常启动,启动后发动机声音正常。仪表盘显示正常,电器工作正常,制动转向情况不详,底盘情况不详,车架号码核对正确。 内饰保养良好。违章3次。(标的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如有违章、年检、过户、单证补换,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过户是否有限制的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市车管所)。
起拍价:19.1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 :0.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5月4日起至2016年5月12日15 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杭州银行李先生(13685788663)报名预约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如有罚款、养路规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5月23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中山支行;银行帐号:1900510104000020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1-8675282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86752856 联系地址:杭州市紫花支路6号。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