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5月11日10时至2016年5月11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粤V83339号雷克萨斯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车辆型号JTJZA11A,发动机号为1AR0621076,车辆识别代号为JTJZA11A6C2422748,排量功率为2672m138gl。
起拍价:2720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因机动车转移登记需同时符合转出地及转入地车辆登记管理部门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尤其是参与营运车辆竞买的)参与竞拍前自行与相关部门确认是否符合条件,因竞买人条件不符无法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9日(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0663-8755282。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联系本院工作人员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原罚款、违章扣分、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
八、标的物车辆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竞拍前,需自行到车辆登记管理部门了解车辆信息(包括是否逾期检验强制报废)及是否能办理转出地及转入地车辆登记手续相关规定,并自愿承担因此而产生车辆无法正常过户的风险。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竞得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本院账户(收款单位名称: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揭阳城东支行,账号:201923232900000786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663-8755282,监督电话0663-8691591
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湖路东侧榕城区法院406室。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