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3月14日10时至2016年3月14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闽FCZ677别克GL8商务车
拍卖起拍价:7.84万元,保证金:0.8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
以上起拍价不包括买卖双方税费及各种欠费。拍卖成交后过户给买受人所需要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3月7日起至2016年3月17日17时 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罚款、扣分等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6年3月2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福建龙岩农商银行西陂支行, 账号:9090 2120 1001 0000 111301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7-2890229,联系人:王法官(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西陂街道天平路9号新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