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金寨县国资委桑塔纳等2辆公务车转让 |
项目编号 | SR15AH10000001 |
转让方名称 | 金寨县国资委 |
标的物概况 | 标的编号 | 车牌号及车辆型号 | 购置日期 | 行驶里程(万公里) | 评估价值(元) | 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车辆所属单位 | 标的一: | 皖N40099桑塔纳SVW82CQ1 | 2007.03 | 31 | 8500 | 8500 | 3000 | 金寨县古碑镇政府 | 标的二: | 皖NYB003帕萨特 | 2008.10 | 16 | 47500 | 47500 | 10000 | 县新型农村医疗管理中心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本次转让行为已经安徽省金寨县国资委备案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安徽公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皖信评[2015]083号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金寨县国资委 |
评估基准日 | 2015-12-17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8500元、47500元万元 |
挂牌价格 | 面议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的境内外企事业法人、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受让; 2、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
公告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5-12-28】至【2016-01-11】止)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受让登记 |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或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金寨分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受让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17:30,不计息)。 1、行政事业单位受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受让保证金(不计息)。如协议成交,该受让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则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 5、本公告“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为保护转让方及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受让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交易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3个工作日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
交易方式 | 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我中心指定金马甲网站为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平台,依照《金马甲报价规则与操作指引》(见附件)和《网络动态报价须知》(见附件)组织竞价。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和限时报价两个阶段。 1、报名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11日17:30时止; 2、自由报价期间: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12日9:30时止; 3、限时报价期间:2016年1月12日9:30时开始。 |
特别事项说明 | 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移交,标的行驶里程以实际数值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转让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转让车辆,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和瑕疵担保责任,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2、标的一车辆年审至2015年3月,保险期限至2016年6月止;标的二车辆年审至2015年10月,保险期限至2015年4月止,转让标的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其办理,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含补办证件、更换牌号费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需补办)、车船税(如需补交)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3、如车辆年审逾期未办理的,需要补办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车辆过户之前的违章处理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4、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金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置车辆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皖信评[2015]083号》; 5、本次转让标的车辆可分别受让。 |
备查文件 | 1、转让方上级主管单位批复; 2、《皖信评[2015]083号》; 3、其它备查材料。 |
其他说明 | 现场勘察电话与车辆停放地——0564-7359035郭其达 金寨县财政局车库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胡先生(合肥) | 0551-62871614 |
付先生(金寨) | 0564-7350836 |
交易机构传真 | 0551-6287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