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2月12日10时至2015年12月12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闽C321N5黑色思威牌汽车。该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13年9月23日,车辆型号思威牌DHW6453R3ASD,发动机号2028371,车辆识别代码LVHRM3853D5008981,有抵押,抵押权人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需注销抵押后方可过户。该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具体违章信息以交通管理部门的记录为准。该车辆车辆发动机运行平稳;发动机仓管线保持较完好。离合器分离彻底、结合平稳,无抖动及异响;变速器挂档灵活平顺、无异响;主减震器运行平稳无异响。转向灵活轻便,侧倾控制到位,且有明显的回正反应;减震装置运作正常有效。刹车灵敏且同步性好,无跑偏甩尾现象。车身及车架各连接件、铆件接缝密闭,无松动;整车外观维护较好。密封性能好、内饰新旧程度较好。电器设备正常工作,前后轮胎磨损较大,备胎齐备,目前停放于晋江市人民法院。
起拍价:178000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 年12月11日12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于2015年12月11日14时40分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2月19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晋江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分行,账号:40785837945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闽华审评报泉字(2015)106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595-82033386,18695668692
法院监督电话:0595-82160111
联系地址:晋江市崇德路38号晋江法院执行局403
晋江市人民法院
2015年11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