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2月1日10时至12月1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AY8B72号别克牌轿车一辆(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03年7月31日; 行车里程:190097公里;保险终止日期:2012年9月15日;检验有效期终止日期:2013年7月31日;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止:2016年7月31日,车辆型号:SGM7200;使用性质:非营运。)
起拍价:3万元,保证金:0.5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2月14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化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工行衢州开化支行营业部,账户1209290129000218615,)。并在2015年12月14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开化县开元路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3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0-6191275。
联系人:黄法官
联系电话:0570-619125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70-6191252 , 0570-6010726。
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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