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17日10时至2015年11月17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登记在深圳市海泉湾健康水疗有限公司名下粤BT208E东风牌小型面包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2009年4月30日,保险终止日期2016年4月30日,检验有效期至2016年4月30日,车辆识别代号LGKG42G9299909863,未抵押,非营运类车辆,发动机号09025963,车外廓长/宽/高:4040mm(长)1560mm(宽)1925mm(高),燃料种类:汽油,排放标准:1310ml。
起拍价:18750元,保证金:1875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因机动车转移登记需同时符合转出地(深圳)及转入地车辆登记管理部门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参与竞拍前自行与相关部门确认是否符合条件,对属于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范围内的车辆竞买人须符合《深圳市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知》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已经在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并审核通过,因竞买人条件不符无法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11月10日起工作时间接受咨询,了解拍卖物的权属及瑕疵信息、过户手续、限购政策,请联系0755-25498407廖法官,了解拍卖程序、缴纳保证金、交纳尾款及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请联系0755-25220059,集中看样时间:2015年11月16日下午3时(有意看样者请将姓名、联系方式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码17722488171,报名截至看样前一天),集中地点:盐田法院一楼门口。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联系本院工作人员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如有违章记录,需向交警部门缴纳违章罚款 及相关滞纳金,上述费用由法院从拍卖款中代为扣缴。买受人可垫付后凭交款手续向法院申请领款。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向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中心申请出具符合增量指标条件的证明,并在取得证明后三日内将该证明提交法院。法院根据该证明出具拍卖成交裁定及过户协助执行通知书。如买受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法院将裁定确认拍卖行为无效并委托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标的物车辆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标的物产生的停车费用等其他拖欠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理。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人民币1875元作为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竞得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一次性汇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绿海湾支行,账号:1101455718200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55-25220059,监督电话0755-25225073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