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16日10时至2015年11月16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牌照号浙K1222A(宝马牌WBAFG410),该车初次登记日期:2010年01月,发动机号03887126N54B30A,车辆识别代号WBAFG4100AL341942。结构特点:中大型SUV带天窗,3.0T306马力,L6发动机,前置四驱,8档手自一体变速箱,前悬架采用双叉臂式独立悬架,后悬架采用多连杆独立悬架,欧四排放标准。静态检查:车外观一般,车门开合良好,车架连接正常,焊点清晰,密封状况良好;车辆A、B、C柱没有任何损伤,驾驶舱内整洁度一般;发动机舱内线路整齐,连接部分良好,螺丝等位置正常,没有更换过的痕迹,发动机没有渗漏痕迹;底盘正常,轮胎磨损正常。前机盖有碰撞。维护保养情况:差。现时状态:较好。
评估价:32万元、起拍价:32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1月16日10时止接受咨询【上班时间】,本院统一安排于2015年11月13日上午10时起至上午10时40分止在本院温溪法庭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权属范围以证上载明为准,标的物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原如有罚款、养路规费、停车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竞买人在竞拍前,需自行了解本地车管所车辆上牌等规定,并自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或不能过户后果。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1月27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青田农行鹤城支行,账号:84530104000220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8-6519380,监督电话:0578-6819782
联系地址:青田县临江路塔山下
青田县人民法院
二O一五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