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13日10时至2015年11月13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被扣押的豫QNH787比亚迪S6小型普通客车。委估车辆牌号豫QNH787;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颜色:白色;品牌型号:比亚迪牌QCJ6480S;车辆识别号:LGXC14CG2C1031844,发动机号:312016806,初次登记日期:2012年7月30日,使用性质:非营运。现场勘察,该车前杠有刮蹭,左前灯有粘胶,后杠有脱漆点,左后车门关门不灵,密封不严而且有划痕,轮胎完好。现场启动正常,带天窗,手动挡,里程表显示已行驶46866公里。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看样者请在正式拍卖日前两日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应有买受人承担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50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1月16日16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农行驻马店西园支行,账号 60510104000486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标的物详情咨询:0396—2160057(耿宏伟)
法院监督电话:0396—2826337
联系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解放路西段1099号
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