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8月10日10时至2015年8月10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车牌为浙A7444N奥迪牌越野轿车一辆,为斯洛伐克进口车辆,车辆型号为奥迪牌WAUAYD4L,黑色,总质量3030kg, 核定载客7座,自动挡,排量3597ml,该车车架号码WAUAYD4L3AD020615 ,发动机号*117744,燃油种类:汽油,环保达标国IV。于2010年04月15日初次上牌,已抵押,非营运,车辆年检有效期至2016年4月30日,保险有效期至2015年2月25日,外廓尺寸(长×宽×高)5089×1983×1737(mm),仪表显示里程148559公里(以实际为准)。
车况介绍:车辆左后叶子板有刮擦痕迹(程度轻微),电器工作正常,发动机启动正常,怠速运行、缓加速、急加速正常无异响。各仪表、开关、灯光工作正常。内饰整洁,保养较好。
该车辆有1起违章记录(不含城管记录该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以行政主管部门实际信息为准)。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起拍价:26400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8月7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及停车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需在杭州市登记过户的,需符合杭州市增量指标申请条件资格。如竞买成功,买受人在杭州市调控办开具增量指标资格证明前已经在杭州市调控办信息系统内申请增量指标的,应取消该申请,方可开具证明。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8月11日11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萧山金城路支行,账号:3300161709105300174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标的物详情咨询: 0571-82665157
法院监督电话0571-82665156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77号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