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国有产权转让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项目编号:GY022014-00045C
转让标的名称:粤BND959颐达小汽车
项目简介:标的物型号为DFL7160AA,车辆注册日期为2006年3月16日。该车现正常使用中,行驶里程约14.5万公里,车辆手续齐全。截止2014年3月20日,标的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5万元。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深圳市联达丝纺进出口有限公司
内部决策:执行董事决定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深圳市裕华旧机动车交易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深圳市联达丝纺进出口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4年3月25日
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20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4.5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粤BND959颐达小汽车
挂牌价格:人民币4.6万元
是否需要求购方缴纳保证金及缴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向产权交易机构缴纳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
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成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则予以无息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2014年3月31日至2014年4月28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转让形式:整体转让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相应的交易保证金。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此次转让的车辆按现状出售。2、车辆过户所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深圳市联达丝纺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路果园东8号
法定代表人:吴苑丛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深圳市联达丝纺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690794 谭先生 0755-83690835 林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0755-83690834 祝小姐
传 真:0755-8369066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4层
网 址:www.sotcbb.com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3370 4010 01000 3267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科技支行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