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11月26日(星期二)下午3:00 时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
1、曾金桥名下的闽C7822G小型海马轿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有意竞买标的者,应于2013年11月25日17时前向本公司缴纳竞买保证金(以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并携带缴存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本公司泉州分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标的3者,应于2013年11月25日17时前到账,汇入户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3510701040001360;开户行:农行丰泽支行营业厅,汇款时注明用途为(2013)泉中法委拍字第28号标的保证金。并携带银行转款(转账)凭证及竞买人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人资格确认手续。
看样时间:2013年 11月 14 日、15 日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地址:泉州市温陵北路68-76号五交化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595-28933888、13905981383
法院监督电话:0595-22139771
另委托人通知:相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股东、承租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