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决定于2013年5月30日15时30分在来宾市北四路188号举行拍卖会,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拍卖方式,按现状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桂G.GT158五菱微型汽车一辆,起拍价18560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竞买保证金和成交款汇至委托法院账户,户名: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账号:2168 0120 4000 0668;开户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北二路分理处。
有意者应于2013年5月29日16时前(以到账为准)预交竞买保证金至以上账户(汇款时请注明用途为:拍卖保证金)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或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由广西区内其他协办拍卖公司介绍报名参加竞买的,报名时需签字加以确认,协拍佣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规定提成。
标的展示时间:2013年5月16日—5月28日
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于公告之日起到本公司查看资料或登陆“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联拍网”(网址:www.LP113.com)详细查询。
咨询电话:0771-2855808 13257795869
法院联系电话:合山市人民法院:0772-8986989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13878258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