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 年7月10日10时至2014 年7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浦江倪山工艺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浦江县倪山路9号的房地产。拍卖房屋土地权益情况:土地使用权人名称为浦江倪山工艺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979.3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3年4月21日。拍卖标的房屋权益情况:第1幢(一层)、第2幢、第3幢楼浦房权证浦阳字第038799号,房屋所有权人为浦江倪山工艺有限公司,建筑面积分别为75.38平方米、3,959.35平方米和5,000.15平方米,共计9,035.88平方米;第4幢楼浦房权证浦阳字第043318号,房屋所有权人为浦江倪山工艺有限公司,建筑面积4,559.82平方米;第1幢(一层)、第2幢建成于2004年,第3幢建成于2006年,第4幢建成于2009年,砖墙及混凝土梁承重,采用现浇梁、柱、预制板,坡屋面。房屋保养好,属完好房。另有第2幢楼四至五层扩建面积1,431.94平方米;第2幢与第3幢之间3层钢结构厂房,扩建面积1,378.39平方米。该扩建面积合计2,810.33平方米属无证建筑。
起拍价: 1600 万元,保证金: 160 万元,增价幅度: 5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7月9日17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
产权登记部门在买受人符合下列条件情况下,先行给予办理过户、抵押登记手续的便利:1、承诺不得使用钢结构厂房并在三个月内予以安全拆除;2、承诺在合理期限内自行补办第2幢楼四至五层扩建部分(第2幢楼四至五层,面积1,431.94平方米)厂房相关手续。买受人不作承诺的,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整幢厂房的过户、抵押登记手续。买受人未兑现承诺内容的,在下一次申请办理过户或抵押登记手续时依法不予受理。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4年8月1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浦江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账号:120807002920031097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9-88181290(拍卖流程)、
13957931465(标的物情况);
咨询旺旺:浦江县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579-88181290;
联系地址:浙江省浦江县恒昌大道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