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6月26日10时至2014年6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双桥村10组1幢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房产总建筑面积约22390.23平方米(有证10735.10平方米,无证约11655.13平方米),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5804.90平方米(有证10320.00平方米,无证约5484.30平方米。附属物:车棚约112平方米,砼地坪约5976.40平方米,围墙约773.73平方米,自动门约14米及门墩,变压器1台及配电屏4台等,窨井30只。其中有证房屋证书编号为通州房权证川姜字第1010933号,为框架结构,房屋总层数 4层,登记日期为2010年12月30日;房屋性质为非居住用房;规划用途为生产厂房;证载建筑面积10735.1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通州国用(2011)第012177号。证载面积 10320.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终止日期2060年7月8日。
评估价:人民币2756.58万元(不含租赁人装修费用)。起拍价:人民币2756.5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增价幅度: 人民币5万 元,设保留价。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6月10日起至 2014年6月25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7月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通市法庭技术辅助工作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濠南路支行,账号:51965820258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3-68506562,联系人:顾法官。
监督电话:0513-68506666
联系地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303室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