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松阳县 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5月19日10时至2014年5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松阳县人民 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建国钛业有限公司坐落在松阳县西屏街道永宁路227号,厂房建筑面积为2985.16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松房权证西屏字第13521、13522、13523、13524号。土地证号:松国用(2008)第13号,使用权面积5538.2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工业用地,终止日期2056年7月3日。机器设备:冷轧管机生产线8套,酸洗设备1套,起重机5台,锅炉1台,真空炉1台,电炉设备1台,涡流探伤仪1套,供水电设备1套,立式油压机1台。
起拍价:人民币7000000元,评估价:7316235元,保证金:7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及其倍数。
二、标的物出租说明:该标的物无任何租赁情况。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入园条件请竞买者自行向当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咨询。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5月16日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间定于2014年5月16日上午9时。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土地增值税)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和未明确需交纳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4年5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松阳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松阳县支行 ,账号:1983510104001440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8-8018083(陈警官)、8018042(洪警官);
监督电话:0578-8018785;
联系地址: 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路1号;
松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