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4年4月4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吉首市华银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原属永顺县锦华生物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抵押资产:
1、土地
永顺县猛洞河大酒店位于永顺县灵溪镇府正街的土地,设定用途为综合用地,土地参考面积为263.1m2。
位于灵溪镇大桥街的土地,设定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参考面积为5586m2。
位于灵溪镇鲁那村的土地,设定用途为生态绿地,土地参考面积为17215m2。
位于灵溪镇府正街的土地,设定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参考面积为2464.5m2。
位于灵溪镇大桥街(现猛洞河停车场)的土地,设定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参考总面积为7715.3m2。
2、房产、设备
有证房屋7处,总参考面积为8620.97平方米,无证房屋十处,总参考面积为2165.62平方米。机械设备21台套。(以上详细资料见评估报告)
3、标的保证金账号:户名: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帐号:18-83010104000373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湘西分行。
上述标的以委托方提供详细资料、权属证明等为准。
二、报名条件、时间: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标的①1000万元)于2014年4月1日14时前来我公司驻湘西办事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未成交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三、拍卖方式: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整体拍卖。
四、标的展示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4月1日14时止。
五、报名地点: 吉首市峒河新村1号原国家税务局宿舍三栋一单元一楼。
咨询电话:0743-8228887(办公室)13407437788(石先生)
工商监督电话:0743-8513535
湖南省拍卖公司